影子銀行風險再度浮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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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子銀行風險再度浮現

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於 1 月21 日,出席 2015 年世界經濟論壇(WEF),發表主題演講《中國經濟轉型的全球影響力》,向全球領導與經濟學者報告中國近年來的經濟政策與動向,參與者無不聚精會神地聆聽李總理的一字一句。

 

十年來,中國已逐漸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且也是發展潛力最大的國家,去(2014)年的經濟成長 7.4% 卻顯現為 24 來最弱的一次、且今(2015)年看來仍會下修 GDP 成長率為 7% 左右。過去,經濟學者擔心中國房地產市場、地方政府融資平臺、影子銀行泡沫等國內的經濟問題,而今年又因為經濟成長減速,令人擔心環環相扣的金融債務是否會誘發成系統性風險。

 

李克強於論壇中承認,中國經濟今年衰疲壓力大,但是強調,「中國不會發生區域性、系統性的金融風險。」示意中國中央政府也高度關注著外界所擔心的影子銀行、地方債務等危機,且也正在盡全力採取措施監管與控制風險。

 

以下報導提供您瞭解影子銀行,並瞭解目前中國影子銀行的規模,及後續發展是否有釀成系統性風險的 可能性。

 

影子銀行的定義

最基本的解釋,影子銀行是指一些「非銀行」的仲介機構提供與傳統商業銀行類似的金融服務。確切的定義,至今經濟學者仍有爭議,不過,一般來說,影子銀行通常遊走於法律邊緣,非法地提供民間與企業借貸、賺取高利息。

 

2013 年,中國國務院下發各部委會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》,此即俗稱為 107 號文,首次正視中國影子銀行的事實,也為各部會應監管的影子銀行作出 定義,主要分作三類:

 

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、完全無監督的信用仲介機構,包括新型網絡金融公司、協力廠商理財機構等。

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,存在監管不足的信用仲介機構,包括融資性擔保公司、小額貸款公司等。

三是機構持有金融牌照,但存在監管不足或規避監管的業務,包括貨幣市場基金、資產證券化等。」

 

遊走於法律邊緣 影子銀行規模難以捉摸

影子銀行的定義為非正規銀行所發放的借貸與其他金融服務,那麼,政府要如何掌握影子銀行呢?

 

2011 年,中國央行於《2010年第四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》中提出「在巨集觀調控中需要更加注重貨幣總量的預期引導作用,更加注重從社會融資總量的角度來衡量金融對經濟的支持力度,要保持合理的社會融資規模,強化市場配置資源功能…」,因此政府開始逐月統計社會融資之數據。

 

 

社會融資規模是指實體經濟直接或間接從金融體系獲得的資金總額。過往,央行只計算新增人民幣借貸總額,然由於金融市場借貸的活躍與多元性,央行於是另創社會融資之計算方式,以掌握整體金融體系,包含信貸市場、債券市場、股票市場、保險市場及中間業務市場之融資規模。

影子銀行2

由圖表可看出,2014 年六月前,新增人民幣貸款皆僅佔社會融資總額的 50% 左右,暗示表外融資活動盛行,之後該現象雖有稍微舒緩。然而,經過央行 11 月底的降息後,十二月的新增人民幣借貸量未增加、反而社會融資總額飆漲46% 至 1.69 兆圓人民幣,影子銀行彷彿因降息獲得重生。

 

儘管社會融資是為統計「影子銀行」規模而來,然而,仍有許多民間私下的借貸未被算入。其「非法」與「高風險」之性質使政府官方根本無法(或不願)揭露實際數據,因此社會融資的統計數據也僅供參考用。

 

再加上,金融業務的快速發展使得融資工具日新月異,創新的融資渠道仍在增加,例如私募股權基金、對沖基金等,然該些項目皆未列在社會融資的統計 內容中。

 

信評公司穆迪(Moody´s)則估計中國影子銀行規模達 45兆人民幣,相當於中國 GDP的 71%。而這究竟是中國官方統計得準確,抑或是美國信評公司估計方法較為公正中立?我們局外人也無法擅自推論。

 

數條導火線連接壞帳 另一顆不定時未爆彈!

中國央行副行長胡曉煉曾表示,「影子銀行本身是反監管和業務競爭的產物,在一度程度上滿足了經濟發展多元化背景下的多層次融資需求,故不能因為它的套利行為而採取簡單否定的 態度。」

 

的確,影子銀行促成了某些受嚴格監管的行業獲得借貸款項,例如房地產、地方融資平台,以及部分風險較高的製造行業。但那是在經濟快速成長,融資款項會被償還的時候。

 

2014 年開始,中國房市出 現下滑徵兆、製造業產能過剩導致產品滯銷、地方政府債務過高等問題逐一浮現。這些問題使得第四季的不良貸款率創近四年新高──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達到 1.29%,而整體銀行業機構的不良貸款率攀升至1.64%。

目前,不良貸款的規模已高達人民幣 8277.4 億元。而未來若維持經濟成長放緩、壞帳風險無法降低之狀況,銀行呆帳將可能達到人民幣 1.13 兆元,東方資管預估,2015 年不良貸款率恐升至 1.52%,攀上高峰。因此外界才開始擔憂,一旦其中一個銀行機構無法償還債務的導火線被引燃,就有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。

 

中國政府 擬法規捕捉影子

2011 年中國央行首次新增社會融資之統計項目,2013 年中國國務院 107 號文亦首次正視影子銀行的存在,今年年初銀監會又發布《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(徵求意見稿)》,可看出政府注意到影子銀行發展之速度與規模已無法再 被政府忽視。

 

107 號文提供影子銀行定義之外,亦提出央行、銀監會、證監會、地方政府等機構之責任分工,以及針對銀行使用資金池的限制。顧名思義,資金池得以將一攬子借貸協議中的帳戶餘額集合管理與使用、達到委託貸款的最大限度之靈活應用。然而,集中管理與營運將會增加投資槓桿,銀行可再將該些融資商品化、轉貸出去,進而拉大資金槓桿乘數。有鑑於此,107 號文限制銀行使用資金池,「單獨的業務管理體系,實施單獨 建賬管理。」

 

今年一月甫發布的《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(徵求意見稿)》,又再次針對委託貸款施加限制,即委託貸款不得從事債券、期貨、金融衍生品、理財產品、股本權益等投資。此管理辦法拘束委託貸款之後續走向,限制銀行不得假藉此「間接的中間業務管道」曖昧地直接借貸予企業、遏止銀行的表外信貸風險,也間接地控制中國股市 的過熱。

 

目前來看,中國的影子銀行規模確實正在壯大,然而,我們也可以看到中國的央行早自 2010 年即開始開始擬訂相關辦法監管影子銀行、去槓桿化等,而該些監管措施亦正在發揮成效。

 

中國影子銀行風險已逐漸受到政府與主管機關控制,從統計數據也可看出影子銀行的規模有收縮 現象。而即使中國經濟問題的其中一環不慎出問題,我們也不認為,目前影子銀行的規模會誘發系統性風險(註:根據IMF,目前美國影子銀行規模以及接近美國 GDP 100 % 的水準都較中國更高)。

 

以現今的局面來看,影子銀行應如同中國向外界發布的新聞稿雷同,「影子銀行的風險被政府定性為『總體可控』的」,但 2008 年國際金融危機表明,影子銀行風險具有復雜性、隱蔽性、脆弱性、突發性和傳染性,容易誘發系統性風險。因此,中國仍要認真汲取國際金融危機的深刻教訓,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和憂患 意識,將負面影響和風險降到最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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